索 引 号: | 750296779/2024-00031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第二批动物防疫资金公示情况 |
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第二批动物防疫资金公示情况 | |||||||||||||||||||||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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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廊坊市2023年中央第二批动物防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廊农医【2023】18号)文件要求,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31.37万元.全市2022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1863头,其中:55(含)cm以下15194头;55到100(含)cm5613头;100cm以上的1056头。按照《霸州市农业农村局、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霸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方案的通知》(霸农财【2020】1号)精神,中央和省级财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根据生猪饲养量、生猪病死率、实际处理率及数量等因素测算我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包干下达。及“谁实施、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我市病死猪采取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方式由霸州市合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因此该项资金共计31.37万元均发放至霸州市合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霸州市2023年中央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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